泰国工业园区(2011年版)
泰国工业园区管理局(简称IEAT)成立于1979年,负责开发和管理工业园区,并对工业园区实行政府管理职能;对工业园区的设立履行审批;对工业园区的建设、配套设施的完善、土地分配等实施管理;对工业园区土地使用、园区经营、税收优惠、工作许可和外籍劳工等提供相关服务,赋予在工业园区投资设厂的企业除BOI优惠待遇之外的优惠待遇。
修订后的《泰国工业园区管理局法》对在工业园区自由经营区投资设厂的企业提供比原先更为优惠的待遇,除了可享受一般工业区的待遇外,在不需规定产品出口比例的情况下即可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便利待遇,包括进口或进入自由经营区用于生产、贸易或服务的原料、机器设备及零部件、商品免征进出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且不限于自用;
工业园区通常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公司、申请工厂生产许可证等服务,符合投资鼓励政策的,还可以代理申请获得BOI优惠待遇。企业建造厂房时,通过工业园区就可以找到建筑公司、设计公司,工业园区也会帮助联络有关的政府机构。建成投产时,工业园区也常常为企业招收当地工人。
根据新修订的《泰国工业园区管理局法》,工业园区分为两类,即一般工业区(GIZ)和工业园区自由经营区(IEAT Free Zone,旧称出口加工区EPZ)。在一般工业区投资设厂的企业可享受拥有工业园区土地的所有权、引进外籍技术人员并准许其配偶和家属在泰国居留以及允许将外汇汇出泰国等优惠待遇。
工业园区的面积至少500莱(80万平方米),其中工厂区占60-70%的比例,源自文库供工业生产所需的完备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电力、自来水、防洪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固体废物处置系统、通讯系统和安全设施等。此外,工业区内还设有商业银行和邮局,有些还设有海关办事处、学校、医院、购物中心以及投资者和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其他生活实施。
运出自由经营区的商品即使内销也不需补缴被减免的原料和零部件进口关税;对于运入自由经营区用于制造、混合、组装、包装或其他作业来生产出口商品的产品或原料,无需根据其他法律(海关法除外)规定申请或持有进口许可证、通过质量检验或达到标准、或加盖任何印章或标记。
目前泰国各类工业园区共有100多个,由泰国工业园区管理局(IEAT)开发管理的工业园区(Industrial Estates)共有34个,其中9个由IEAT开发管理和25个由IEAT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管理。泰国工业部也设立工业区(Industrial Zones)以支持地区和特定产业的发展,而工业园(Industrial Parks)则完全由私营企业投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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