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叶挺大道207号部分房产招租(三年)拍卖公告(3)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江西省产权交易相关程序,在江西省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上饶市信州区叶挺大道207号部分房产招租(三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上饶市信州区叶挺大道207号1楼1间楼梯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8㎡,租赁年限三年。起拍价2.1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及两家以上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1日15时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计报告书》【君茗房估字【2023】第057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清三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租房押金。合同期满后租房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损坏或改变房屋的结构,如装修过程确需改造的,承租方应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暂无产证。
5.标的交付时间及起租时间以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标的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6.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3年7月20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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