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土地岂能随意出租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都必须向村民公告,并经党支部、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集体研究通过……”新年伊始,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纪工委便召开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街道纪工委以该街道麒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建华随意出租村集体土地被处分为警示案例,给村书记们上了
“村集体的土地涉及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不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我的行为是对村民的‘不负责’……”会上,麒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建华对自己“随意”出租的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去年4月,麒麟村监察联络站站长杨丽萍手机上收到的一条关于村集体资金账户到账10万元土地租金的短信说起。
“今年从未看到麒麟村有土地出租的公示,怎么会有土地租金到账?”
带着疑惑,杨丽萍找到村委会报账员核实有关情况,原来该村西阡80亩土地确已出租,但是并未召开过相关会议。于是,杨丽萍马上向街道纪工委上报了“关于计建华未按程序流转土地”的问题线索,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西阡80亩土地流转的事情,村民都知晓吗?”
“我们当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是书记同意出租给杨某某等4人,他们租金也都缴纳了。”面对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的询问,村干部们直言不讳。
随后,调查组又前往街道“三资”中心调取账目明细,发现的确有10万元的土地租金进账,但是缺少土地流转协议等凭证。
“村里土地流转的程序,你清楚吗?”掌握基本情况后,调查组找到计建华。
“清楚的,村里土地流转一般都是村民委托的,经村两委会议商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由街道‘三资’中心审核,才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开拍。”计建华对规定十分清楚。
“那西阡80亩土地流转,为什么没有按程序规范操作呢?”调查人员进一步追问。
“去年4月有人要租用村里的土地,而西阡的80亩土地一直闲置着,我想着早点租出去就能早点有收益,就直接把土地租给了对方。当时就想着能给村集体减轻点负担,我也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自己没拿一分钱好处……”计建华辩解道。
“老计,你在村里工作16年了,村里的集体资产,怎么能关起来门来一个人拍板呢?”
“这……”计建华边说边低下了头。
经过一番深入谈话,计建华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有误,并如实交代了土地流转的相应经过。
随后,街道纪工委督促麒麟村终止了该租赁合同,并将相关租金退回了承租方。2022年11月,计建华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流转土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南浔区旧馆街道纪工委积极组织街道13个行政村(社区)对村级“三资”管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发现问题立报立查,进一步推动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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